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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的通知
2014-03-26 17:25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及相关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有关2010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0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宁波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附件1)。

     请2010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提前做好参加复试的准备。我校将于2011年1月9日(周日)(其中,工程硕士的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复试工作将于2011年1月3日)进行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筹)及专业所在学院的网站通知。

     凡符合调剂条件,且要求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可以与我校相关专业联系,并填写《宁波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志愿调剂申请表》(附件2),向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和我校提出调剂申请。附件2下载网址http://graduate.nbu.edu.cn/list.asp?id=2483

附件1:宁波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报考专业硕士门类
总分
外语单科
国家招生计划数
各专业学位
调剂联系人
调剂情况▲
公共管理硕士
167
37
100人
0574-87609243王老师
0574-87600912周老师
接受当年报考本省院校考生调剂(约42人),参加复试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文件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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