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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教育中心,简称宁波大学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7年,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培养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资格的,专为政府、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公共机构培养公共管理人才的专门机构。


中心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聚揽天下精英,目前有校内外教师67人,其中校内教师27人,校外兼职教授40人,有博士学位者26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的专家12人。中心还聘请了前美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现任美国公共生产力研究所所长Marc Holzer(马克•霍哲)等9位国际公共管理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原院长傅军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竺乾威教授等20多位国内知名学者,以及学富力强、有实践经验的地方政府官员,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层次和改革开放前沿特色的公共管理英才培养平台。


一、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培养具有“实现公共福祉和公共利益”的公共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现代科技等领域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


三、培养理念

多年来,宁波大学秉持“明德尚公”的理念,在探索和开展MPA教育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贯彻“价值引领、能力提升、追求卓越、服务地方”的独具特色的培养理念。


价值引领:强调通过MPA教育,弘扬公共价值、培育公共精神、塑造公共品格、恪守公共伦理,维护和追求社会的公共利益。


能力提升:强调通过MPA人才培养个性化、教学手段智能化、教学方式多样化的方式,全面提升MPA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公共事务的能力。


追求卓越:强调通过MPA教育,培育MPA学生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的自我超越精神。


服务地方:强调宁波大学MPA教育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定位,强调宁波大学MPA教育要服务于宁波市、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教学内容与特点

中心的课程包括以下模块: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几大类。分为政府管理、公共事业与党务管理三个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政治学理论、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MPA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社会研究方法、宪法与行政法学、地方政府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电子政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治理理论与实践、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公共管理研究前沿等课程。


中心致力于构建集人才培养个性化、教学手段智能化、教学方式多样化于一体的教学培养体系,教学上既强调三个结合:教学内容上夯实理论知识和能力培养的结合;教学方式上课堂内外相结合;理论讲授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结合,特别强调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中心强调MPA教育贴近地方、贴近基层和贴近政府管理实践,充分彰显MPA教育的价值与使命。一方面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另一方面,重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致力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勇攀山岳高峰顶、敢探烟波大海潮”!宁波大学MPA教育中心本着明德尚公、求真务实、兼容并包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同仁们共同发展中国的公共管理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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