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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时间安排通知
2014-03-26 19:27  

                    2013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时间安排通知

 

各位学员:

  为确保2013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研究生

的学位论文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学员在10月15日前将自己的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发至

  MPA中心邮箱:mpa@nbu.edu.cn

     2、请大家速与自己的导师联系,并在10月30日前完成各自的论文,导师审核

  同意后由研究生网上提交其论文电子稿(电子稿需隐去学生及导师相关信息,

  可以用***代替),以便学校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论文格式请

  严格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可在研究生院(筹)网页下

  载)执行。论文中应隐去研究生及其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信息,对于在读期间发

  表的学术论文成果可进行一定的文字描述(如在2009年在某A类核心刊物***上发

  表学术论文1篇等字样,文章摘要等)。

    3、拟毕业研究生应尽快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必修环节及成果、毕业论文及学位

  栏目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本人其他相关信息(特别是本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学制、身份证号,要仔细核对。系统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的身份

  证或护照后六位)。学院和导师要及时对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及时进行审核。

    4、学位申请工作具体流程

   11月14-15日下午4:30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并在线提交学位论文。

   11月19日前:研究生院(筹)反馈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到学院,学

  院把相关检测结果转给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

  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11月14-22日前:学院答辩秘书(或研究生秘书)在线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及研究

  生培养环节是否完成;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派1-2名委员审查申请者的学位

  论文格式及内容、学院应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馈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并

  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研究生根据学院审查意见修改并完成其论文,修改后的论文

  可以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提交。

   11月23-25日上午8:30前:需要更新的论文再次在线提交并最终确认。研究生院

  (筹)对更新过的学位论文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7日前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并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11月27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其论文正式稿一式二份;学院送交研究生院(筹)

  本次拟参加论文评阅者名单及其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12月3日前:研究生院(筹)组织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

   12月28日前:研究生院(筹)反馈评审意见。由学院送审的部分论文,由学院把相关

   评审结果录入论文评审系统。

   1月18日前:各学院对答辩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复查,并提交《宁波大学博士/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2月26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名单、学院提

   交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及相关学位审核材料。

   3月8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授予硕士学位者名单、学校审核确定毕业

   研究生名单

   3月10日左右:学校公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期满后

   颁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附件: (请到研究生院(筹)学位工作文档下载栏下载)

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

 

                                                               MPA中心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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