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时间安排通知
各位学员: 为确保2013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研究生
的学位论文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学员在10月15日前将自己的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发至
MPA中心邮箱:mpa@nbu.edu.cn
2、请大家速与自己的导师联系,并在10月30日前完成各自的论文,导师审核
同意后由研究生网上提交其论文电子稿(电子稿需隐去学生及导师相关信息,
可以用***代替),以便学校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论文格式请
严格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可在研究生院(筹)网页下
载)执行。论文中应隐去研究生及其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信息,对于在读期间发
表的学术论文成果可进行一定的文字描述(如在2009年在某A类核心刊物***上发
表学术论文1篇等字样,文章摘要等)。
3、拟毕业研究生应尽快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必修环节及成果、毕业论文及学位
栏目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本人其他相关信息(特别是本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学制、身份证号,要仔细核对。系统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的身份
证或护照后六位)。学院和导师要及时对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及时进行审核。
4、学位申请工作具体流程
11月14-15日下午4:30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并在线提交学位论文。
11月19日前:研究生院(筹)反馈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到学院,学
院把相关检测结果转给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
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11月14-22日前:学院答辩秘书(或研究生秘书)在线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及研究
生培养环节是否完成;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派1-2名委员审查申请者的学位
论文格式及内容、学院应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馈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并
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研究生根据学院审查意见修改并完成其论文,修改后的论文
可以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提交。
11月23-25日上午8:30前:需要更新的论文再次在线提交并最终确认。研究生院
(筹)对更新过的学位论文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7日前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并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11月27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其论文正式稿一式二份;学院送交研究生院(筹)
本次拟参加论文评阅者名单及其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12月3日前:研究生院(筹)组织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
12月28日前:研究生院(筹)反馈评审意见。由学院送审的部分论文,由学院把相关
评审结果录入论文评审系统。
1月18日前:各学院对答辩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复查,并提交《宁波大学博士/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2月26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名单、学院提
交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及相关学位审核材料。
3月8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授予硕士学位者名单、学校审核确定毕业
研究生名单
3月10日左右:学校公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期满后
颁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附件: (请到研究生院(筹)学位工作文档下载栏下载)
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
MPA中心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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