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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安排
2014-03-26 19:28  

宁波大学2013届拟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3届拟毕业研究生像片数据采集工作将于12月2日(周日)下午13:00-17: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拍摄时间段及顺序:

时间段A组 

 

B组 
学院专业顺序预计人数学院专业顺序预计人数 
13:00—14:00商学院
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数量经济学
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
137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工程

化学工艺

70 
法学院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67海洋学院
海洋生物学
食品科学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水产养殖
渔业资源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食品工程
渔业
海洋生物学
1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13海运学院轮机工程

 

6 
14:00—15:00教师教育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技术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英语)
82医学院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内科学
外科学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72 
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硕士
32信息学院
电路与系统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122 
国际交流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 
外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8 
15:00—16:00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专门史
中国近现代史
57机械学院
固体力学
工程力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工程
54 
理学院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理论物理
凝聚态物理
光学
69法学院(非全日制)

 

法律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117 
材化学院
无机化学
物理化学
34信息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

 

17 
建工学院
人文地理学
结构工程
43理学院(非全日制)高校教师1 
16:00—16:30海洋学院(非全日制)
工程硕士
农业推广硕士
37教师教育学院(非全日制)
高校教师
教育硕士
教育硕士
93 
外语学院(非全日制)
高校教师
同等学力硕士
13 
机械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

 

9     
商学院(非全日制)
同等学力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61     
16:30-17:00,个别研究生补拍,17:00全部结束。 

说明:1、延长学业中以前拍过的学生本次不能再拍;2、严格按照表格中的学院顺序、专业顺序、同一专业内的学号顺序进行。

二、拍摄地点:学校锦绣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三、拍摄程序:

1、拍摄时,每一批分A、B两组同时进行,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并按照表格中专业和学号顺序排队,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多功能厅两侧大门外侯拍。

2、拍摄前先在门口签到处进行签到,并按顺序依次手工登记拍摄序号。(每次10人)

3、学生须牢记拍摄序号,按拍摄序号排队并将拍摄序号报给工作人员进行电脑录入,等待摄影师拍照(顺序不得调整)。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左右到锦绣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外面进行候拍。届时请大家不要从学生活动中心大门进入多功能厅,轮到本学院拍摄时从多功能厅外侧的两个安全出口进入,请同学们听从现场的统一指挥。

2、由于今年仍采用“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拍摄,对学生的整体性要求较高。为确保拍摄工作有序快速进行,请学生务必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并按专业和学号排序。学校不允许学生擅自改变拍摄顺序。

3、拍摄时学生须着白色或浅色衣服,忌穿蓝色衣服。

4、由于整个拍摄时间比较紧张(每名同学拍照时间约8秒),因此在拍摄期间,请各学院须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不要离开场地。

5、学生参加摄像以后,请从指定的出口离开拍摄现场,不要逗留。

6、请各学院责任到人,在本学院学生拍照时望各学院负责老师在场以便处理突发情况,并派1-2名助手,精心组织,确保本学院学生顺利完成拍摄。

7、当天17:00停止拍摄,请务必提醒学生(特别是在职硕士)在规定时间内候拍,错过拍摄的同学请自行到当地省会城市的新华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拍摄,我校不再安排补拍。                                             

五、其他事项

1、在外省实习的学生可提前自行联系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拍摄(注意:应提前联系以免错过拍摄时间,普通照相馆无法将图像电子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网),并及时将拍摄情况报给所在学院,宁波大学学校代码11646,专业代码可不填写。纸质照片需以挂号或EMS在2013年2月20日之前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院46#信箱,蓝芳(收),邮编315211,电话0574-87600847,注明照片。如果拍摄单位可以提供照片电子稿请自己保管好,并发送至lanfang@nbu.edu.cn。

2、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杭州) 电话:0571-28807095、87056260、87056261。传真:0571-87056261。(如自行前往此处拍摄需提前联系)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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