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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申请及答辩流程的通知
2014-03-26 19:23  
关于做好2012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3-23  

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2012届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匿名评审。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必须有导师签名),学院汇总后于4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筹)。请各学院及相关导师在前阶段中期考核的基础上,督促研究生加快学位论文的撰写过程,以免延误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2、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4月13日前完成各自的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网上提交其论文电子稿(电子稿需隐去学生及导师相关信息,可以用***代替),以便学校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工作。论文格式请严格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可在研究生院(筹)网页下载)执行。论文中应隐去研究生及其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信息,对于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可进行一定的文字描述(如在2009年在某A类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等字样,文章摘要等)。

    3、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尽快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实践环节及成果、毕业论文及学位栏目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本人其他相关信息(特别是本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要仔细核对。系统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的身份证后六位)。学院和导师要及时对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及时进行审核。   

    4、送审论文封面一律采用研究生院(筹)指定的纸张,由各学院按需自行去欣欣复印社(曹光彪信息楼底楼)购买,每张壹元。

    5、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审。具体送审论文如下:

    (1)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PA、MBA)的学位论文。

    (2)全日制MPA、MBA的学位论文。

    (3)高校教师及同等学力生的学位论文。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其中(1)(3)项的全部,(2)(4)项的部分(按30%比例随机抽取)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筹)负责。按30%随机抽取的那部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费由各所在学院承担。其余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负责送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不少于2名,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不少于3名。   

    6、评审涉及到保密的学位论文请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表。

    7、学位申请工作具体流程

    4月13-16日上午9:00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并在线提交。

    4月19日前:研究生院(筹)反馈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论及处理意见(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下同)到学院,学院把相关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给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为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本次检测不再提供具体的检测报告。

对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持有异议者,可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学院指派专人会同研究生院聘请的相关专家共同复议,当场提出书面复议意见,复议意见书由研究生院保存并将复议意见转达相关学院。

    4月23日前:学院答辩秘书(或研究生秘书)在线审核申请者的论文撰写格式及研究生培养环节是否完成;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派1-2名委员审查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格式及内容,研究生根据学院审查意见修改论文。

    4月24-25日晚上9:00前:需要更新的论文再次在线提交并最终确认。研究生院(筹)对更新过的学位论文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27日前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并进行相关处理。

    4月28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其论文纸质稿一式一份;学院送交研究生院(筹)本次拟参加论文评阅者名单及其学位论文一式一份。(注:由于我校论文采用网上评审,大部分专家不需论文纸质稿,但也有少数专家要求纸质稿送审。为节约成本计,学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论文的纸质稿,本次不提供论文的纸质稿的学院必须保证一旦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交论文纸质稿。)

    5月11日前:研究生院(筹)组织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

     6月7日前:研究生院(筹)反馈评审意见。

     6月12日前:各学院对答辩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复查,并提交《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6月22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名单、学院提交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及相关学位审核材料。

      7月3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授予硕士学位者名单、学校审核确定毕业研究生名单

      7月18日左右:学校公布授予硕士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颁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希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确保本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高质圆满的完成。

   

   附件: (请到研究生院(筹)学位工作文档下载栏下载)

     1、宁波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为盖章方便,申请书最后一页请学院按学号次序一式两份分开单独报送)

     2、宁波大学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宁波大学2012届(春/夏)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名单汇总表

     4、宁波大学拟授予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三项内容)

     5、宁波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批表(限学历生)

     6、拟毕业、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

     7、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

宁波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年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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