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本届学员的学位论文审查将采用校外盲审和校内盲审相结合的方式,未通过论文盲审的将没有资格进入论文答辩环节,故而请各位学员抓紧最后的时间认真完成论文写作。
上交论文时间:3月21日前
上交的材料包括:
2.没有上交开题报告的学员需要上交开题报告及开题考核表(需要导师签字),一式三份
3.发以上材料电子稿至mpa@nb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MPA教育中心(叶耀珍楼403室) 戚家静收,0574-87609243,邮编3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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