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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10-10 09:51  

各位老师、同学:

本年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一)学院成立开题考核工作组(一般由5-7名人员组成,其中1名负责思政考核),设组长1名,研究生秘书担任考核工作组秘书,也可根据培养规模和实际需要,按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型(领域)成立若干开题考核小组(一般由5人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

(二)学院需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确定考核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于报告会前3天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同时将具体安排发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将安排研究生督导随机检查各学院开题报告会情况。

(三)学院应安排2019级研究生新生旁听开题报告会。

(四)开题报告会需详细记录,并经考核小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签名后由学院存档。

二、开题时间:

2019年10月27日(周日)

三、开题对象:

(一)2018级全体公共管理硕士

(二)其他年级延迟开题的研究生

四、考核程序:

(一)开题资格审核

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且考试通过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开题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进入开题考核环节:

1、政治思想、学术道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明显改正表现和进步者;

3、有2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者或1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4、身体、心理状况不适合继续学习者;

5、因其他原因,开题考核工作组认为不具备开题资格者;

(二)研究生在文献阅读、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经导师指导和审核同意后,将各一式六份的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一式一份的文献阅读笔记(每一份材料封面均要有导师签名)的打印稿,于10月24(周四)号前送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11-208)胡老师处。

(三)每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内容需要结合PPT进行汇报,研究生报告时间至少15分钟,考核小组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提问和评议时间约15分钟,经评议后给出考核成绩(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

(一)开题考核合格的研究生须根据考核意见在1周内完成开题报告修改工作,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同时,将修改完成并有导师签名的开题报告定稿、文献综述、文献阅读笔记、学位论文开题建议修改认定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表》打印稿一式一份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胡老师处,另将所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huxiaowei@nbu.edu.cn),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开题报告申请。开题报告修改工作完成后,研究生开始记录“研究生论文工作日志”,待学生学位论文答辩前交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二)开题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应尽快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可在2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考核,重新考核一般须由原考核小组成员评议,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将重新计算,相关研究生可视实际情况提出延长学业的要求。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培养。

五、注意事项:

(一)开题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课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课题,须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需重新进行开题。

(二)研究生若因特殊情况(如赴境外高校交换生、赴国内其他高校课程学习等)未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学院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宁大政〔200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图书馆将于10月份开设研究生开题科技查新检索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办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指标-考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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