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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9级MPA班开展素质拓展及社会实践活动
2019-12-16 15:31  

“挑战自我,凝练团队,体验社会……”,2019年11月9-10日,宁波大学2019级MPA的70余位新生,在法学院研究生办主任周华权、公共管理系董立群老师的带领下,赴宁波浙东大竹海、宁海县等地开展了素质拓展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

 

在浙东大竹海,同学们参加了土灶DIY、滑索、毕业墙等形式多样且需团队协作的各类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每位同学都积极踊跃,共同克服障碍和困难。此次拓展活动,不仅让同学们在活动中相识相知,也进一步锻炼了意志,增强了友谊,凝聚了团队,体现了宁波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精神风貌,也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翌日,同学们在董立群老师的带领下,走进了宁海县党校治理中心和岔路镇下畈村,开展了以“学习先进乡村治理经验”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学习当地先进的乡村治理经验,了解这些经验在当地乡村的生动实践。

 

当日上午,宁海县党校治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动漫、微电影视频等形式,展示了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内容,介绍了当地乡村村委会负责人践行相关条款,主动转变工作作风的事迹。

 

随后,学生们赴岔路镇下畈村观考察,考察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在乡村的起源,在慈孝公园、党建广场、“阳光义警”志愿服务队、“法治诊所”……等角落里,惊喜地看到这个0.1平方公里的小村庄在乡村治理方面结出的累累硕果!近年来,下畈村获得了“国家绿色村庄”、“浙江省卫生村”、“宁波市最洁美村庄”等荣誉称号,尤其是2018年,下畈村作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发源地之一,被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同学们对下畈村在建设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赞不绝口。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为19级MPA同学提供了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平台,让大家在公共治理等方面获得了更加鲜活的感性认识和实践知识,对乡村治理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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