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宇,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包玉刚卓越学者。
主要从事城镇化,住房保障与土地制度与政策研究。
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宁波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理论人才等。
获得全国MPA优秀教师(连续三届),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经济行政法),浙江省研究生优秀课程(管理沟通),浙江省高校优秀教材奖,宁波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浙江省研究生教育成果二等奖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2项,浙江省人文社科重大攻关、浙江省社科重点等科研项目十余项。参与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土地管理法》第二轮修订专家咨询,研究成果获得民政部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和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咨政报告获得多项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历任哈尔滨工程大学MPA项目中心主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大学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主任(中层正职),现任宁波大学城乡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华东分中心主任,宁波市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兼任浙江省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自然资源部政策咨询专家,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乡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宁波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特聘专家等。担任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